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禅城区编办“三个坚持”贯彻落实《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》
发表单位:市编办  发表时间: 2018-07-04

禅城区编办“三个坚持”贯彻落实

《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》

 

佛山编办网讯 2018年2月9日,广东省人民政府第252号令公布的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对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作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。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要求,禅城区编办践行“三个坚持”,认真贯彻落实办法,全面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各项工作,提升业务水平

一是坚持学习先行,全面深刻领会文件精神。《办法》出台后,禅城区编办高度重视,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例会,集中学习《办法》原文,通过对比《条例》和《细则》,重点研讨了最新的政策变化经办要求、监管纪律等。通过采取会上集中学习与会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,编办全体干部深入领会各项政策精神要义,切实掌握各项经办程序,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。

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实践中立行立改提升登记水平抓住制约工作,影响进度的关键问题,着力解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面临的系列矛盾和问题。结合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及时研究解决的方法,积极探索优化登记程序,持续更新完善管理制度,不断开拓创新监管机制,努力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。

三是坚持服务引领,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。根据《办法》的最新要求,对事业单位登记办理流程进行了梳理,同步调整明晰登记条件、申请材料、登记程序和时限等事项,进一步优化禅城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业务办理规程,及时在编办网站和专项工作QQ群上更新服务指南。(禅城区编办邹忆轩 供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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